“别拽我啊”

“你喝多少酒啊?能不能配合?”

以上对话来自近日昌吉交警在夜查酒驾时

和“酒”司机的一段对话

更让在场人惊讶的是

查到这个“醉猫”时

现场酒精测试仪“爆表”

测量值达到55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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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7月15日凌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北京路巡逻时,突然一名骑着两轮电动车的男子摔倒,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该男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民警要求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却让在场的所有人大吃一惊:550mg/100ml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男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自认酒量很厉害

但喝了酒还开车实在不应该

同样“自信”大胆的还有下面这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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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7月12日晚上23时左右,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榆树沟中队民警在乌伊路二六工路口执勤时,对一辆无牌电动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海某满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7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海某晚上在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点酒。饭后,他觉得自己没喝多少,便骑电动车回家了,结果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海某对于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就其不戴安全头盔给予了批评。同时,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海某予以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02

7月13日凌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晋A**K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罗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罗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 78mg/100ml ,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罗某告诉民警,自己在3个小时前喝了一些酒。“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民警在劝导罗某时,哪知他反给民警“科普”了起来:“我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但是网上说喝了酒1个小时以后开车就没有问题!”民警在现场对其错误思想进行纠正,告知其酒驾上路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酒精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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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人觉得无所谓

心存侥幸

那么下面这位“酒”司机

或许能让你得到警醒

7月12日,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在处理一起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时,查获一起无证且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

经初查,12日19时许,车某(未取得机动驾驶证)驾驶新A*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状态:违法未处理),在停车起步时与后方驶来的陈某驾驶的新B*号小型普通客车相刮擦,造成两车损坏。事故民警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车某涉嫌酒后驾驶,后依法对车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105mg/100ml ,现已依法提取车某的血液并委托鉴定中心对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验鉴定。

目前,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交警提示

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所以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就是驾驶员摸不得、碰不得的“高压线”。

酒驾的后果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后再次酒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照。饮酒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的处罚规定是重于饮酒后驾驶的,这就类似于刑法中对于“累犯”的处理意见,从严惩处。

重大交通事故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终身禁驾。

不要在无可挽回的那一刻才悔不当初

唯有心中牢记安全 文明驾驶

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负责

监审:刘生林

审核:康明哲

责编:苏红霞

编辑:陈红梅

稿件来源: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