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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儿、新媳妇没有土地,怎么办?
二、新增人口能不能获得新的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后,新生儿以及有户口的一部分人没有土地,该怎么办?

土地确权是对农民承包地使用权、经营权权利进行一个确认,并不是重新分配土地。在确权以后颁发的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不管农户家里是增人了还是减人了,农户承包的地块、面积并没有变化,还是二轮土地承包是的地块和面积。

我们二轮土地承包实在93年开始的,最迟的地区在98年都完成了二轮土地承包,也就是说从98年以后家里新增的人口都没有土地。这种情况在农村是非常普遍的,那么新生儿、新媳妇就没有土地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国土地承包是家庭联产承包制,承包的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家庭户内人口共同承包着一块土地,所以新生儿、新媳妇上在这个家里的户口本上后,就和家庭其他成员一起承包了这块土地,村里不再重新给新增人员分配土地。我们可以在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看到,有一拦填写的是土地承包共同人,也就是家庭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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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口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土地,一是如果承包户出现了绝户情况,或者其他承包户自愿退出承包地,村集体依法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承包给新增的人口;二是通过流转、出租等方式,获得土地的经营权;三是申请开垦四荒地,如果审批通过以后,可以承包四荒地。

综上所述,新增人员一般都是和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原承包地,村集体不再分配新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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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是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整体上是公平的,个别家庭新增人太多的,可以个别调整。

农村土地从上世纪改革开放初期八十年代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责任制到现在,已经进入深层次改革,以前的土地承包只是把土地分到家庭,但没有确权,法律效力不高,村委会可以私自将农民土地低价收回高价卖给开发商,从总牟利。

土地确权后,农民的承包地有了法律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为了确保农民利益不守侵害,为了让农民放心流转自己的土地,达到集中连片现代化耕作之目的,在第二轮承包三十年的基础上,在延长三十年,直至2057年。

第二轮承包2027年到期,在延长三十年到2057年,还有四十年的承包期,在这四十年的承包期内,大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那么土地确权后,新生儿和一些有户口的人没有土地怎么办?

土地确权后,没有土地的人可能有这几种:一是新生儿,二是新媳妇,三是外来人。这三类人中,新生儿肯定没有土地,二十五岁以下的新媳妇可能没有土地,在娘家都没有,还有一种就是退伍军人,大学毕业学生。

其实,这三类人家庭都有土地,只是由于增人不增地,人多了,地还是那么多,人均图地少了。如果,一个家庭三五口人,只有一个人没有地,问题不大,如果,三口人中,两口人没地,或四口人中三口没地,问题较大,可以申请村集体机动地,或者别人退回或村集体收回的地中调整。

虽然增人不增地,但减人也不减地,谁家都有增人,谁家也都有减人,减人不减地,弥补了新增人没地。整体上是平衡和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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