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今天(13日)发布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要按照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实验活动监督检查,防止实验室泄漏或人员感染,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万无一失。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培养、动物感染实验应当在生物安全三级及以上实验室开展。各地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毒株和相关样本,确保安全。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在运输环节中,对“应检尽检”人员检测样本严格按照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管理;对“愿检尽检”人员检测样本,经样本运出单位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后,可按照普通样本管理,严格防范和杜绝未经审批擅自运输的情况发生。各地要强化新冠病毒实验活动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相关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活动。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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