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

“事务性法官助理”人才培养协议签约暨社会奖学金颁奖典礼

(《国际商报》讯 记者 张春滨)2020年7月2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与嵩明县人民法院举行“事务性法官助理”联合人才培养协议签约仪式,同时颁发法学院六类社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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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性法官助理”联合人才培养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优势互补、共建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高校和法院的优势资源,建立卓有成效的事务性法官助理联合人才培养特色项目,是我国高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2.0版中强调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的创新项目的体现,也是法学院“学徒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一环。本次合作核心内容属于司法体制改革中,司法辅助人员改革模式的新探索,实现双赢局面,能起到示范效应。合作的主要模式是每年由双方共同遴选优秀学生,选派法院法官和法学院教师作为其导师共同培养,培养期限为三年。教师导师在校内开展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素养的培养,学生在课余时间、暑假、四年级集中实习期间到甲方进行实习实训,在法院导师指导下学生参与到法院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锻炼和提高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法律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该项合作在运行机制、内部管理、对外发展、功能发挥上更为科学,努力创新合作机制,形成完整、有序的育人网络,为法学专业学生成才发展提供优质教育。

嵩明县法院曹军院长出席仪式并发言,对双方的合作寄予厚望。同时,为增强仪式感责任感归属感,双方共同给选派的学生举行拜师仪式,为法官导师颁发特聘导师证书。

本次典礼的另一议程是颁发社会奖学金。颁发奖学金的情况如下:

奖学金名称设立单位或个人奖励金额(元)

刘胡乐律师事务所法律新人奖学金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30000

迈征律师事务所抗疫勤学奖学金云南迈征律师事务所30000

晨昀律师事务所奖学金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10500

美橙律师事务所励志奖学金云南美橙律师事务所10000

能拍法服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昆明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000

2009届法学校友抗疫勤学奖学金法学院2009届校友集体捐赠20000

合计106500

六类社会奖学金奖励面广,共有107名学生获奖,涉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学习优秀的学生、学习优秀的贫困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已经严重影响了贫困生的生活、学习质量。为了帮助贫困生学生度过难关,鼓励贫他们拼搏进取,因此法学院与部分奖学金设立单位和毕业校友商谈,专门为贫困生设立了三项社会奖学金,共有学习优秀的贫困生30人获得了6万的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作为国家、省、校级奖励办法的补充措施,扩大学生奖励的覆盖面,鼓励更多的学生勤奋进取,在学生中营造形成一种“赶、比、拼”的良好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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