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世界各国和我国多地已经或正在考虑出台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包括基础设施投资、鼓励消费和减税降费等举措,部分地区已在规划新一轮基建投资项目,作为国家层面也将考虑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从部分省份已公布的投资项目清单和刺激政策中发现,许多地区规划的新一轮基建投资项目不够绿,刺激政策的绿色举措不够多。新一轮基建要想实现突破性发展,应充分重视绿色转型,大幅提高绿色项目数量和绿色投资占比,严格遵循环境标准,并对绿色项目给与足够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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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一轮基建项目清单不够绿

据不完全统计,多地政府先后公布了总额高达37万亿元的投资项目清单。通过对各省已经公布的新一轮基建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发现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绿色项目数量和金额不多。

据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过去几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约为10%,与上述新一轮基建项目计划清单中绿色项目投资金额占比较为接近。这表明,许多地方规划中的新一轮基建项目的绿色比重与已建设项目的绿色比重没有多大区别,即在规划中并没有体现加大投资和经济绿色转型的力度。鉴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污染和碳排放仍然十分严重,绿色投资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绿色投资比重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促消费措施中鼓励绿色消费的举措不多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杭州、南京、绍兴、青岛、武汉等多地政府面向市民发放金额不等的各类消费券,不难看出,在这些促进消费的措施当中,针对绿色行业或鼓励居民开展绿色消费的举措较少,比如提倡避免浪费和过度消费,针对疫情期间居民网购消费产生的包装等可回收资源,鼓励加大回收力度等。此外,湖南湘潭、广东佛山和广州还推出居民购车地方补贴政策,但并未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作为应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消极影响的政策措施,新一轮基建和其它经济刺激政策应当充分重视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加大对节能环保、绿色交通、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等相关绿色项目的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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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推动新一轮基建投资绿色化

新一轮基建投资应大幅提高绿色项目数量和绿色投资占比;对于未被贴上“绿色”标签的基建项目,也要严格遵循环境气候标准。国家发改委2019年3月公布的《绿色产业目录》详细指出,所谓绿色目录基本上在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领域。许多制造业项目不属于绿色目录中的项目,但是也要保证这些项目达到环境标准、碳排放标准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要求。因此,要强化对项目环评的要求和质量,应考虑对新一轮基建中的绿色项目给与足够的激励机制,包括发行绿色特别国债、加快成立绿色发展基金,人民银行也可考虑加大MPA考核中绿色金融的权重。

第一,新一轮基建投资应大幅提高绿色项目数量和绿色投资占比。“十三五”以来,我国初步建成了绿色金融体系,截至2019年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10万亿元,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累计发行的绿色债券总额也突破1.1万亿元。绿色建筑领域,目前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占全国总建筑面积仅约1%,而2017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信贷余额约1350亿元,仅占当年绿色信贷余额的1.6%。各地政府应当在新的基建规划中显著增加此类绿色项目的数量并提高绿色投资占比。

第二,对于未被贴上“绿色”标签的基建项目,也要严格遵循环境标准,以减少环境影响和碳排放。在已公布的基建项目清单中,不乏大量与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项目,以及5G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园等科技和工业类项目,不一定都会贴上“绿色”标签,但也应当严格遵循环境标准,比如涉及民用和公共建筑的项目,应当按照住建部门有关标准和要求,推广应用绿色建筑。

第三,对新一轮基建中的绿色项目给与足够的激励机制。为上述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财政部门发行绿色特别国债;加快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绿色项目建设;人民银行考虑加大MPA考核中绿色金融的权重,明确有关环境因素导致金融风险的监管预期;建议股权投资机构抓住绿色投资机会,注重责任投资和长期回报。

1) 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发行绿色特别国债,为新一轮基建中的绿色项目筹集资金。目前,我国相关部门正就发行特别国债问题开展研究,若能借此机会发行我国首批绿色主权债券,定将产生显著的示范效应。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绿色债券等融资工具,为当地绿色项目筹集资金。

2) 加快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绿色投资。为确保新一轮基建和刺激计划中绿色项目得到足够资金支持,应当考虑尽快设立国家发展基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以撬动更多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绿色项目建设。

3) 建议人民银行提高MPA考核中绿色金融表现的权重,细化相关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业务表现在MPA中的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有关环境因素导致金融风险的监管预期,提升金融机构能力建设以及强化技术人才支持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扩大绿色资产作为央行合格抵押品的范围和额度,促进绿色企业融资成本的有效降低。

4) 股权投资机构应当抓住新一轮基建中的绿色投资机会,注重责任投资和长期回报。投资者应当抓住未来的绿色投资机会,加大对绿色资产的投资力度,注重责任投资和长期投资回报,同时在我国经济绿色转型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