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常州开出不戴头盔处罚第一单
常州第一单!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被罚
早晨8点12分
常州交警骁龙铁骑队交警谢凯
巡逻途经天宁清凉西路晋陵路路口时
发现一名外卖送餐员未戴头盔
随即对其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
据了解,刘某为美团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在赶往附近早餐店取餐,因为前一天下班没将配发的头盔带回家,早晨上班便也忘记了戴头盔,表示今后一定记住戴好头盔。
连线观察:武进戴盔率提升至70%
今天上午,连线记者跟随湖塘交警中队的民警在常武路长虹路路口针对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湖塘交警中队 民警:这个宣传倡议书还在你车上呢。
电动车 车主:对啊,前天收到的。
湖塘交警中队 民警:收到了你不看的吗?
怎么还不戴头盔电动车车主:今天太忙了。
今年4月份
连线记者曾在城区一些路口
进行过“有无戴头盔”的观察
当时主动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不足30%
两个月前
两个多月过去
情况已发生反转
戴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提升至70%
电动车 车主:国家颁布这个政策,还是考虑大家的安全问题,因为之前关于电动车交通事故还是蛮多的。
电动车 车主:比较有安全意识,店里面送我一个头盔,我就一直戴着,时间长了坏了,我立马换了一个,为了自己的安全。
记者发现
做得较好的还是外卖小哥群体
也许是所处行业有硬性规定
几乎都佩戴了头盔
不过仍有部分外卖小哥抱有侥幸
外卖小哥:公司有配,但是我忘记了,没戴。
湖塘交警中队副中队长 王雪宗:针对营运车辆,如果没戴头盔,7月1日开始我们是直接进行罚款的。
交警部门表示,关于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处罚,今后将纳入常态化管理,且不定时不定点。
湖塘交警中队副中队长 王雪宗:7月1日到7月15日,我们针对普通非营运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的行为,第一次是给予警告,第二次是给予处罚,罚款的金额是20元-50元之间。7月16日以后是统一进行处罚,新的条例还规定,一辆电动车能带一名16周岁以下的人员,且驾乘人员都需要戴头盔。
生命只有一次!
切记电动车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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