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错车起纠纷

男女司机均报警称自己被打了

2019年6月5日18时许,青岛市即墨区一小区的道路上,男司机张先生驾驶的灰色汽车与女司机田女士驾驶的白色汽车会车。二人因错车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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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青岛!因错车纠纷厮打致女司机肋骨骨折,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田女士所驾轿车后面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完整视频录像:纠纷发生于一处双向两车道的小区间道路上,由于道路两旁均停有车辆,发生纠纷的路段仅容一车通过。张先生与田女士相遇时,双方僵持了约半分钟,田女士随后下车,拉开了张先生的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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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田女士第一次拿着石板与张先生争执

下车后二人第一次肢体接触。(监控截图)

下车后双方言语上互有来往并演变成推搡,田女士拿着一块白色人行道地砖回到监控录像里,并将地砖抵在张先生胸前推搡,张先生甩手将地砖掀在地上,田女士也被推了出去。

双方继续争执,张先生随后开始拨打电话,相互推搡也在继续,双方的情绪更加激动,张先生再次推了田女士,向后退的田女士捡起之前掉在地上的地砖,张先生见势又上前从背后推了一把田女士,田女士向前扑出一米,地砖掉在地上。

田女士欲再次捡起地砖,张先生用脚踩住,双方继续发生推搡,之后双方各自拿出手机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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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拨打电话的田女士坐在了马路上,十几秒钟后从地上站起来继续用手打张先生,被张先生推开,在剩下的视频里,现场陆续来了很多人,双方家属对两人进行劝解,视频显示虽然双方言语上继续互相指责,但动作上并没有过激表现。

警方曾组织一次调解

男司机被索赔30万,女司机称未收到任何赔偿

争执发生后,双方均作了伤情鉴定。田女士为右侧第2、3肋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张先生属轻微伤。

张先生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忆,事发后,田女士未找其协商医药费和赔偿,“警察让我主动找对方沟通。我通过朋友找对方谈,想通过调解解决。中间人回复说,少了30万就不用谈。”

2019年7月17日,环秀派出所民警在所里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红星新闻记者拿到的《调解协议书》中显示,双方未达成调解。

调解协议书

具体为:张先生赔偿田女士的医药费等各项损失费共计30万元整;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此案一次性调节处理结束,双方不得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永不反悔。

对于上述协议,田女士表示同意,张先生表示不同意。

“我们想调解,给她承担医药费,再赔一些营养费,对方就是咬住30万不松口。给了30万才答应谅解。”张先生的妻子对红星新闻记者说。

相关司法资料显示,环秀派出所接到田女士报警称,她被打了。经法医鉴定,田女士右侧第2、3前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该局于6月27日立案侦查。

张先生收到的起诉书显示,2019年10月17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侦查终结,以张先生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案件移送至即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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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张先生拳打田女士胸部

“以前教育孩子,咱不惹事、也不怕事,现在都不敢再这样说了。”张先生说,他如今最担心自己会因此事留下案底,以后影响孩子上学、工作等。

“他做的事情对我伤害很大。”今年6月10日,田女士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她不愿多谈此事细节,相信法律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结果。现在每次感冒、生气上火时总胸口疼,已经去医院复查了几次。目前,她没收到任何赔偿,协商中对方只答应给2万元。

检方指控:男司机拳打女司机胸部

被告人辩称其系正当防卫

2019年10月28日,即墨检方将此案公诉至即墨区法院。据检方指控,赵先生因行车问题与田女士发生争执厮打。期间,张先生拳打田女士胸部,致田女士身体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先生的刑事责任。

2019年12月23日上午,青岛市即墨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对于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张先生表示有异议,“我没有打田女士胸部。我不认罪。”

据张先生当庭陈述,是田女士先动手、先来开他车门的,后又用石头打他。“最大的有30公分,小的用手一把攥着。”他说,田女士拿着大石块带尖的(部分),朝他胸部过来撞。当时,他心里很恐惧,感觉“这个人像疯了似的”。另外,田女士不让他上车,因此,他没能上车躲避,自己属于正当防卫。

法庭上,张先生的辩护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认为张先生构成正当防卫。“田女士寻衅打开张先生车门,并用拳头、石块殴打张先生多达19次,张先生通过推、躲等方式避开田女士殴打。”

张先生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其间,视频车主、白衣路人劝说田女士停止殴打,张先生在报警后,多次警告、劝阻田女士停止殴打。但田女士在两人多次分离的情况下,仍主动寻衅殴打张先生。张先生行使了正当防卫权。最终,张先生受轻微伤,田女士受二级轻伤。

“田女士对比自己高、壮的成年男士充满挑衅地用石块攻击、殴打、 推搡、顶撞、语言叫嚣,其应该想到自己的身体健康法益可能会在冲突中受到轻伤及以下损害,但其放任这种危险,实际上是对自己法益的处置,属于被害人自招侵害的承诺。”

公诉人当庭回应,双方因会车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力量悬殊,张先生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希望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才能得到从轻处分。

田女士在法庭上表示,不是自己主动挑衅张先生,而是对方先说要打死她。她要求对张先生重判。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张先生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开庭结束后,他还曾通过律师向法院提交手机录像截图等证据,证明田女士的受伤并非张先生造成的,“我们未接触对方受伤部位,手机视频截屏显示,对方丈夫在劝阻时,多次直接推、拉、拽女方受伤部位。”

视频截图显示,田女士的丈夫在劝阻中疑似触及她的受伤部位(左侧棕红色短袖衬衣手臂为田女士丈夫手臂)

据悉,法院目前仍未作出一审判决。

法学专家:

判断是否正当防卫,需要看多种因素

近年来,多起被纳入“天理、人情、国法”综合考量的正当防卫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对于“正当防卫的边界”,亦频频引发探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又一次“点名”正当防卫案件。不过,相关法学专家曾提到,从实践情况看,司法机关对一些涉正当防卫案件的把握和处理,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消极保守现象。

对于张先生被控故意伤害案中的正当防卫之争,一位北京某高校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观看涉案监控视频后认为,男司机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另一位法学专家也表示,争执中谁先动的手?谁是攻势、谁是守势?人们凭良知就可以得出判断。

今年6月8日,红星新闻就这些问题致函并电话联系了即墨区检察院。

6月11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向办案检察官了解,此案已诉至法院,答复上述问题需从法院将案卷借回,目前正在审查研究中,有结果会主动联系回复。

6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致电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请示领导后回复。截止记者发稿前,仍未收到即墨区检察院的回复电话。

本文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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