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客户端消息,6月24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珠海市原市长李泽中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李泽中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7年,李泽中利用担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以及珠海市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00万余元(部分系未遂)。2010年至2012年,李泽中在担任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伙同他人在境外项目收购中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李泽中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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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简历,李泽中生于1970年1月,1990年从安徽大学毕业后,进入安徽省巢湖市万达实业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4年进入北京大学学习,1997年进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02年,李泽中赴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学习,2004年任世界卫生组织知识产权委员会课题“发展中国家医药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与公共卫生需求”中国专题小组组长,后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展研究中心咨询员。

2006年,李泽中进入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此工作了11年,历任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2013年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出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2年,李泽中在担任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伙同他人在境外项目收购中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据官网介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广东省属国有独资重点企业。以矿产资源、电子信息、环保为主业。

2017年3月,李泽中任珠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个月后出任珠海市市长,成广东地级市中最年轻的市长之一。当时,外界曾评价他“具有国际视野,经济管理能力强”。

2017年9月,上任仅4个月的李泽中被查。

2018年9月,李泽中被提起公诉,同年11月被双开。经查,李泽中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泽中简历

李泽中,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安徽庐江人,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9月-1990年8月,安徽大学管理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0年10月-1994年9月,安徽省巢湖市万达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秘书;

1994年9月-1997年7月,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

1997年7月-2002年9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处见习人员、主任科员,综合处主任科员;

2002年9月-2004年6月,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04年6月-2004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知识产权委员会课题“发展中国家医药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与公共卫生需求”中国专题小组组长;

2004年11月-2006年1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展研究中心咨询员;

2006年1月-2007年11月,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7年11月-2008年11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

2008年11月-2013年4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3年4月-2016年4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6年4月-2017年3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年3月-2017年5月,珠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7年5月-2017年9月,珠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7年9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