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子对于每家每户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毕竟现在的房价可不是谁都能承受的,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有了房子家才算稳定了,现如今是否有房也是衡量一个家庭经济能力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

但很多购房者是因为首次买房,对于房子的交易手续还有很多方面不了解,以为跟开发商签订完合同就完事了,反正房子都在自己名下了。但其实不然,如果忽略这三点,房子很可能不是你的了。

因此,交完首付后一定要尽快去完成这3件事情,否则可能白交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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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备案。

有些不良开发商会把一套房子卖给两个买家,之所以开发商能这么做就是钻了我们买完房子没有做备案的空子,相当于我们给了开发商机会。等到交房的那天一套房子两个房主,就算经过法律手段能够把首付款追回来但是这其中奔波烦心也只有经历过的人知道。所以我们在买房之后一定要立刻备案,并且收好备案证明这样一来开发商也不会有把房子再次出售的可能了。

二、签订附加协议。

不管我们买新房也好,二手房也罢,一定要签订一份附加协议,其中清楚的标明,房屋的基本状况如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产权人等,都要书面登记清楚。

还有其他一些附带的协议,像新房的话,比如交房质量、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卖点、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银行放贷等情况。

二手房的话,则要求卖方承诺房产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材料齐全,可以办理交易相关的各项登记。

这些最好都写进附加协议中,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交房的时候,如果卖房一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那么我们就有理由退房,而卖房承担所有的责任。如果没有协议,只靠口头协议,未来出现一些不可控情况的话,我们将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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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告登记。

这一点是需要我们着重关注的,尤其是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我们手中只有一份购房合同,若是遇到黑心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使用一房多卖的手段,最后吃亏的很可能会是自己。所以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在交完首付后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因为我们预告登记后,即便开发商将房屋售卖给,另一方房子也是归我们所有,所以这一步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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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点,就是我们在买房交完首付后,就应该及时去办的3件事情,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该做的程序,我们应该一道都不落下,也不要轻信别人的口头承诺,切记!切记!一切都以合同为准,没有写进合同中的,都是耍流氓。这些都办完的话,它可以最大限度保障我们购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