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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求是大牛哥

来源:头牛关注

昨天晚上,在票圈看到朋友们聊到一个话题。广州的黑人留学生建议,在学校留学生宿舍门前竖立弗洛伊德雕像、并在外交领馆区建立弗洛伊德广场!初始的一惊之后,还以为又是谣言。上网一查竟然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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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些黑人的理解,“黑人命贵”已经成为一场席卷全球的暴乱示威行动,而中国这边居然没和世界保持“同步”。这就有了种族歧视的嫌疑。这些黑人留学生表示,既然想证明在中国不存在种族歧视,可以选择树立一座弗洛伊德雕像,并将外交领馆区建设成弗洛伊德广场,以此来表达出中国反对种族歧视的决心。恕我粗鄙,不能理解黑人留学生的高尚目的。所以我必须问一句“弗洛伊德,他配吗”!再问那些黑人留学生,来中国吃了几顿饱饭,你们是不是被撑糊涂了!这弗洛伊德是个什么货色,你们都没点儿数吗?

按照官方的履历显示,这名叫弗洛伊德的黑人男子拥有一连串傲人履历:9次被指控,6次罪名成立。他从23岁第一次犯罪到40岁为止,17年内就有8年在监狱度过。没错,用我们中国的普世价值观,这是一名罪行累累的惯犯。如此多的恶行却仅仅享受了8年的免费食宿。这也就是白左掌控下的美国能给予其如此优惠。如果在中国,他应该得到的待遇如下:

1、持枪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持枪抢劫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非法持有毒品:《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上面还没有包括他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的罪行。换句话说,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这货犯的罪行足以把牢底坐穿。现在你们竟然提出要为他立雕像建广场?欺我大中国没有互联网吗!当然,我知道你们会说,马丁·路德·金也进过监狱。没错,必须承认这一点。可马丁·路德·金进监狱绝不是因为入室抢劫并用枪指着一名孕妇!这位弗洛伊德更没有发表过"我有一个梦想"这样的著名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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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不歧视黑人。但你们自己说说看,这个弗洛伊德的行为能代表黑人吗?难道因为他的皮肤是黑色的,就拥有了某种不可思议的超能力?或者不能被谴责的特权?至于立雕像这事儿就更为可笑。弗洛伊德充其量只是种族主义的受害者,而不是争取种族平等的贡献者。更何况,他死于在犯罪行为中被警察抓捕。且法医声称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体内毒品过量。弗洛伊德是圣人吗?是英雄吗?是偶像吗?都不是!所以,他的雕像无论立在哪里,都是对人类社会基本正义与法制精神的无情嘲笑。

不歧视黑人,并不代表黑人至上。黑人在中国不仅不被歧视,反而常常享有“超国民”待遇。就在前不久,辽宁某大学对非洲留学生开展人性化关怀,并喊出了响亮的口号:“关爱非洲留学生,风雨同舟,我们在一起。”辽宁卫视还就此事专门进行了新闻报道。

我不管你们是出于对中国的热爱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来中国留学。但请不要把你们获得的一切视作理所当然!我们中国学生上大学,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步一步考上来的。无数家庭节衣缩食供养一名大学生,仅仅是为了让孩子能替自己看一看外面的世界。而你们,迈过比中国孩子低得多的入学门槛,享受着好得多的生活待遇,本应该努力学习,结果却要在中国为一名犯罪分子立雕像!?我们的文亮医生都还没有这份殊荣,是谁给你们惯出来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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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起初我们还为弗洛伊德的家人失去一位亲人而感到悲哀的话,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已经变了味道。当很多人真的把弗洛伊德当做英雄的时候,他的家人不失时机的展开网上募捐。截止6月4号,弗洛伊德的家人们就收到了1421万美元,约合1亿65万人民币的捐款。近乎一夜之间陡然而富。

弗洛伊德的亲人们至少开设了三个账户。第1个账户是他的兄弟开设的,这个账户拿到的捐款最多,数额高达1271万美元,约合9003万人民币。这笔钱将会用在他们所谓的“寻求正义过程中”的生活费上。

第2个账户是弗洛伊德的妹妹开设的,这个账户拿到的捐款远没有他兄弟那么多,捐款数额仅有36万美元,约合255万人民币。

第3个账户是有人为弗洛伊德的女儿开设的,筹款数额多达150万美元,约合1000万人民币。

我想,这一刻他们真的是爱死了弗洛伊德。当然,想这么干的绝不仅仅是弗洛伊德一家人。有些人甚至企图瓜分别人的合法财产。或许,这才是符合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应该做的事。

我们并不会因为弗洛伊德之前的暴力犯罪,就认定他一辈子都会是坏人。但起码,这样的一个死后体内毒品依然超标的人,并不是某些人所说的“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黑大个”。他不够资格成为我们的偶像。当然更不配在中国的土地上为其树立雕像。

虽然中国自古以来都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传统。但咱也不是那种专收垃圾的冤大头。我们管你是黑洋人、白洋人,还是黑白花的洋人,都应该一视同仁!

我相信“黑人命贵”运动的本质,可以看做是包含黑人在内的少数族裔,因较低的社会话语权,而发起的一次自下而上的反击。我更支持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绝不意味着某些黑人留学生可以借机拿所谓的“政治正确”在中国“捞一笔”。不能不说,有这种想法的人,太嫩了!面子是人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如果撒泼打滚就能代表正义,那还要法律干嘛?

我们每一个正常人都应该站在真相和公理的一边,而不要被“有心人”裹挟成为帮凶。或许要不了多久,你们就会明白, “黑人命贵”运动不外乎是被利用的一场政治闹剧。跟在后面高喊“I can’t breathe”的人,不是坏就是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