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秀事件已经发生有一段时间了,目前,事情详细经过可能很多人都已经了解了。
陈春秀,在高考16年后,她打算报考成人教育,但在信息填报时发现,自己竟然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过。这时,她才发现,自己当年是被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顶替她的人也姓陈,当年只考了303分,比大专线还少了243分。这位顶替者的父亲是公务员,舅舅是审计局的领导,人家毕业后直接去了审计部门工作,至今,还用着陈春秀的身份。
目前,顶替者陈某某已被停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作为陈春秀一直也没实现自己的大学梦,于是,向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能否重新入学,结果山东理工大学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了。
很多网友看后都在痛骂,认为山东理工大学太不讲道理了,为什么就不能给人家一个上大学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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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对陈春秀确实很不公平,但是如果现在重新去山东理工大学上学,个人认为也没什么意义。我的分析如下:
第一:最应该负责是是那个顶替她的人。
实际陈春秀最应该状告的是那个顶替他的人,可以要求她赔偿这些年的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
如果冒名顶替者仅仅是被开除公职,那也太便宜她了。别人的一生都被她毁了,难道她就这样安然无恙吗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冒名顶替者的惩罚,至少得让她经济赔偿吧!
第二:山东理工大学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录取方,山东理工大学绝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至今,电子档案上仍然是陈春秀的照片,为什么入学审查时冒名顶替者竟然能顺利过关呢?太不正常了吧!我不相信山东理工会一无所知。
大学录取,牵涉户籍、档案、通知书,这么多部门都要造假篡改信息,山东理工会一无所知,谁信呢?说不定山东理工内部人员也牵涉其中。
必须彻底审查,给公众一个真相!

第三:时间太久远,就算回到大学,可能也跟不上了,意义不大。
已经过去16年了,我想就算现在让陈春秀再去上大学,她也未必能学会吧。
而且目前她上有老下有小,有精力四年不上班,不管孩子再静心学习吗?
每个人上大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个好工作,找个理想的对象,这些她现在都有了。与其上大学,还不如给她安排一个相对好点的工作呢?
什么年龄干什么事,30多岁再花费四年去上大学,意义真的不大!
第四:陈春秀目前已经结婚生子,就算上大学,对她的命运改变不大。
每个人上大学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但目前看,对陈春秀显然已经不太可能。
她今年36岁了,上四年大学出来40岁,不管是考公务员还是老师这个年龄已经不可以了。去其他行业找工作,就算有大学文凭,年龄也没任何优势。说不定四年下来还没目前的状况好。
快40岁的人,命运基本已经定型了。就算上个大学,对她的人生改变也不会太大。还不如要求点经济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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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冒名顶替者和山东理工大学应该赔偿陈春秀这么多年的损失,加倍补偿。
我个人认为她再上大学意义真的不大,但作为受害者她有权利要求经济和精神补偿。
1、所有牵涉此案的人员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
2、冒名顶替者应该赔偿陈春秀这么多年的经济损失。
3、山东理工大学也应该赔偿陈的精神损失。
应该加倍赔偿,毕竟影响的是人家的一辈子。
高考是国人的底线,因为高考是普通百姓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所以陈春秀这件事必须得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山东理工大学“无此先例”看似无情,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时隔这么多年了,早已物是人非,陈春秀现在没有参加高考,没有成绩,没有学籍,什么都没有,学校怎么贸然招收她呢?如果真把她招进去了,对现在的其他学生是不是也不公平呢?
山东理工有错,但错在以前,可以经济补偿,如果重新招她为大学生,恰恰又破坏了现在的高考公平!
依我看,对陈春秀经济和精神补偿最合理也最科学,没必要一定去上大学。但此案牵涉的一系列人员,必须追查到底,给公众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