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2日消息(记者 蒙健)面对一个不认识的推销员上门推销“牛栏山”白酒,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乐来批零商店等四家商店没有予以拒绝,在未索取对方的营业执照、购货凭证、检验报告等材料的情况下,分别进购了一批“牛栏山”白酒……近日,经“牛栏山”厂家授权打假人举报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美兰乐来批零商店、海口美兰福兴综合商店、海口美兰富康商店、海口美兰春敏杂货店四家商店进行查处,查扣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2°500ml陈酿白酒240瓶,并分别处罚300~4200元。

5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大致坡镇咸来墟文明路26号的海口美兰乐来批零商店依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到有标注生产厂家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42°500ml陈酿白酒107瓶,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2°500ml陈酿白酒。

随后,执法人员又分别在大致坡镇咸来办事处文明路28号的海口美兰春敏杂货店内,现场查到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2°500ml陈酿白酒8瓶;在大致坡镇咸来墟文明路富康商店内现场查到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2°500ml陈酿白酒62瓶;在大致坡镇咸来墟文明路郭文锋铺面的海口美兰福兴综合商店,现场查到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2°500ml陈酿白酒63瓶。

因上述四家商家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42°500ml陈酿白酒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白酒共计240瓶,并立案查处调查。对海口美兰福兴综合商店罚款2500元;对海口美兰乐来批零商店罚款4200元;对海口美兰富康商店罚款2400元;对海口美兰春敏杂货店罚款300元。

经调查核实,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海口美兰乐来批零商店、海口美兰富康商店、海口美兰春敏杂货店、海口美兰福兴综合商店4家商店,所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白酒,均以7元/瓶进货价格,从一个不认识的推销员处购进,进货时没有索取营业执照、购货凭证、检验报告及“牛栏山”注册商标授权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且从事经营活动没有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及销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