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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2类食品共1308批次样品,其中34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如下:

宽城区

宽城区果之沅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辣金针菇(30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绿园区

1、绿园区海之味水产品店销售的金鲳鱼(散装称重),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绿园区长春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福街分公司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绿园区郭奎柏蔬菜店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4、绿园区鸿顺生鲜超市绍清蔬菜摊床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5、绿园区幸福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绿园区幸福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散装称重),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朝阳区

1、朝阳区聚香蔬生鲜超市销售的猪肉(后丘)(散装称重),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朝阳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新华路店销售的柠檬(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朝阳区小辉美廉鲜生鲜超市销售的柠檬(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朝阳区建设街菜市场桂秋蔬菜摊床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朝阳区小辉美廉鲜生鲜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散装称重),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6、朝阳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新华路店销售的澳芒芒果(散装称重),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刚记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黄元帅苹果(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成蔬菜摊床销售的茄子(散装称重),唑虫酰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鑫禾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城店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潘氏生鲜超市销售的辣椒(散装称重),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夏黑葡萄(散装称重),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7、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赞字村生鲜超市销售的脐橙(散装称重),嘧霉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潘氏生鲜超市销售的黄瓜(散装称重),氟硅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城店销售的金啤梨(散装称重),),嘧霉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成蔬菜摊床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哒螨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刚记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哒螨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氏水果店销售的苹果(散装称重),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13、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氏水果店销售的墨科特橘(散装称重),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第四分公司销售的赣南脐橙(散装称重),哒螨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源超市销售的香蕉(散装称重),嘧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源超市销售的芒果(散装称重),嘧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日鲜生鲜超市销售的柠檬(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日鲜生鲜超市销售的西柚(散装称重),嘧霉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日鲜生鲜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散装称重),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高新园区

1、高新园区联万佳超市销售的白柚(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高新园区佳华水果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散装称重),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宽城区、绿园区、朝阳区、净月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长春晚报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赵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