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替考专升本考试,考生和枪手均被公诉。

6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6月12日,该院以代替考试罪对被告人张某某、骆某某提起公诉。

2019年3月,张某某为顺利通过高等教育专升本自学考试的英语考试,萌生找人替考的想法。经朋友介绍,其在微信中与骆某某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替考报酬等情况。

同年4月14日,骆某某持张某某的准考证进入考场代考,监考人员比对身份证、准考证和照片后发现异常,骆某某主动交代替考行为。

同日,张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表示,为保障考试的权威性,维护良好的的考试秩序,代替考试罪早已入刑,不管是考生本人还是替考人,一经发现替考,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