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车辆上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一些容易被人忽视的规则,就更需司机朋友注意了。近期,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开展开展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高速公路未在右侧车道通行的载货汽车,通过高清卡口系统设备予以抓拍,经过自动识别和人工审核后,将此类违法行为录入交警集成指挥系统平台。货车驾驶员朋友请勿抱着侥幸心里:大车靠右行驶,违法占道行驶不仅要遭到“电子警察”的监管,还要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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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大队负责人介绍,商丘辖区高速公路具有自动抓拍的“电子警察”已有82处,已经抓拍的每条信息上都附有清晰图片,可以清楚地看到货车未按规定的行车道内行驶。高清卡口电子警察抓拍的所有图像,将会经过民警审检后,再将违法车辆的数据和信息上传到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平台,违法车辆车主将会收到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交警平台告知短信。他们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车辆是:重型货车、半挂车及载运不可解体货物车辆、车辆运输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货物运输车辆,高速交警紧盯易肇事肇祸的货车违法行为,把违法停车、大型车辆长时间违法占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及车辆因事故、故障停车后不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等违法行为作为此次集中治理的重点。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行驶,影响了正常的通行秩序,造成对后面车辆通行的阻碍,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效率;或者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行驶迫使其他车辆从右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容易造成刮擦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在转弯、上坡等路段极易引发追尾交通事故。按照高速公路车道标牌指示,第三、第四车到为客货车道,大货车行驶第一、第二车道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守法行车,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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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高速交警还鼓励群众举报,对在商丘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发现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进行举报。(刘传海 戴锋 梁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