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城市都有社保能不能清退其中之一,不是同一时间买的。如果不是同一时间买的,只要没有重复的缴费年限,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那是无法清退的。如果属于参保的时间重复,缴费金额重复的,必须要清退其中的一个账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前由于我国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在不同的地方工作,由于辞职离职时将原来社保关系留在原来打工的城市,到了新单位以后,又在新的城市办理了临时账户,在新的城市缴纳社保费用,这种情况如果清退了原来城市的社保账户,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是无法办理的,即使允许办理,就意味着以前的缴费年限作废了,那么前后的累计缴费年限可能就要减少一大截,这种又费马达又费电的事情,又何必要去做呢,而且损害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还有一种情况可能就要引起重视了。比如既在甲地办理职工社保,过了几个月或是几年又在乙地办理职工社保,虽然社保办理的起始时间不同,有的可能相差几个月,有的可能相差几年,但是后来既在甲地继续缴纳,也在乙地继续缴纳,尽管是办理时间有先有后,但是后来的缴费年限是属于重复缴纳的,由于跨地区之间的社保缴费系统没有联网,社保部门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导致你成了漏网之鱼,甲地或是乙地都可以正常缴费,其实这种操作思路是完全错误的,其想法是今后能在两地都能同时办理退休,享受两份社保待遇。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最终这种想法也是无法实现的,毕竟今天的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目前各地之间联网实际上已经完成,重复参保是完全不能重复享受待遇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在两个城市之间都有社保,如果没有重复的缴费年限,那么两个城市之间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今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将两个城市的社保关系转移归集到退休地,合并办理退休,前后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如果都有社保账户,虽然开户的时间不同,但是中间有重复的缴费年限,就只能立即停缴一个账户,继续缴纳另一个账户。在操作上可按照现在所工作的城市,如果由单位缴纳的可由用人单位来继续缴纳,原来在另一城市的账户可以办理停缴;如果原来的账户是由单位缴纳的,可以停缴现在的账户,毕竟不可能两个城市的账户都是由单位来缴纳,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你太有才了,而用人单位太傻了。停缴以后对于两个账户重复的部分,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退回,就是你说的清退,但是缴费容易,申请退还就比较难了,在操作过程中可能需要来回跑几次路才能完成。

综上所述,社保在两个城市都有账户,而且都缴纳了社保费用,如果没有重复缴纳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虽然两个城市社保办理的时间不是同时办理的,但是如果中间有重复的缴费年限,就需要立即停缴一个账户,只能在另一个账户继续缴费,就是你说的清退一个账户;重复缴纳的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也不能重复享受待遇,但是重复缴纳费用可以申请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