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加油站点是违法违规“小化工”和“散乱危”小企业重点排查项目之一。非法加油站点设施、设备简陋,安全防护意识薄弱,现场安全问题突出,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宿迁又查处了两处非法加油站点。

5月底,市湖滨新区检查人员在违法违规“小化工”和“散乱危”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摸排到辖区晓店镇三巨村宿迁市旭丰农机合作社存在非法存储柴油情况后,立即联合公安、应急管理、晓店镇政府等部门前往核查。经查,宿迁市旭丰农机合作社私自埋设柴油储油罐储油,购置加油机私自加油等违法行为属实。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封相关设备,并传唤合作社负责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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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旭丰农机合作社柴油存储点已被警方查封

“因合作社大型农机较多,用油量大,我们贪图便宜就私自采购储油罐、加油机等设备,并私自加油。在经过相关部门教育后,我们认识到这是错误的,也是很危险的。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将深刻吸取教训,不再存储,也希望大家把我们作为反面典型,引以为戒。”宿迁市旭丰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吴某说。

6月初,宿豫区应急管理局、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等部门在排查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过程中,查获一起非法买卖汽油案。经调查,自2020年4月以来,汪某就在其洗车门市非法买卖汽油。公安机关此次在现场查获汽油九桶。违法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汪某在现场指认

“刚开始我购买汽油就是自用,买得多了就想卖了挣点零花钱。后来经过相关部门批评教育,我现在知道汽油是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燃烧,后果不敢想象。”汪某说。

了解多一点:

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完善的手续和安全的配套设施,否则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王徽)

责任编辑 李洁 杜之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