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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盛行这么一句话:打是亲,骂是爱。尤其是学生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时总爱说:孩子不听话调皮时,老师您尽管打,不碍事。

绝大部分老师都信奉这种做法并时常践行。但现在的教育生态已经不同于以往了,打骂学生具有很大的风险了,“打是亲,骂是爱!”可能是陷阱,一旦陷进去了,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以前家长说这句话绝对是真诚真心的,现今家长说这句话也许是虚情客套的,以前是学生不听话调皮时,老师打骂学生,家长接着打骂孩子;现在是学生不听话调皮时,老师打骂学生,家长跟着打骂老师!

目前我们的教育生态确实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由于教师惩戒权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上的界定,发生在师生之间的双向“教育事故”层出不穷,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实际上,“惩戒权”一直都在老师手中!只要有教育就有“惩戒权”。老师们手中握着“惩戒权”只是不敢使用而已。但不能因为这样或那样就违背教育的真正内涵。没有惩戒的教育还是真正的教育吗?我们是不是都在昧着良心做着不完整的教育呢?

作为一名老师,我始终坚持着说服教育和惩戒教育,该说服的说服,说服不了的就进行惩戒教育,毫不客气,绝不留情!在教育学生时,该惩罚的就惩罚这是为师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老师手握惩戒权而不敢不愿不想使用,那当学生犯错时,怎么办呢?眼下的窘境是:学生犯错时老师只想进行说服教育而不愿惩戒学生,但问题是对于有些犯错学生来说,说服教育是无效的。

说服教育无效时,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罚又罚不得,但这样的学生却在时常干扰着其他学生的学习和老师的正常教学,老师听之任之,做个佛系老师?那教学还能正常吗?当教师该不该拥有惩戒权都成为问题的时候,教育可能就山穷水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