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

6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人母亲李洁处获悉,该案的民事诉讼第二次开庭将于6月18日在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法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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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李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超过175万元。随后,法院进行了民事诉讼部分的第一次开庭。因为被告方律师提出追加第三被告,所以案子只是进行了程序上的审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

6月12日,李洁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次她们的诉求和之前基本一样,只是因为时间又长了一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会有些变化,具体等律师核算了才知道。

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2016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某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某的同学——17岁的王某投案自首。

据王某交代,19日21点左右,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某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李洁提供的《民事起诉书》显示,刑事审判时,原告李洁不想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因为不想拿女儿的生命以金钱来作衡量,只想让被告人获得应有处罚,并当庭明确表示,在刑事审判结束后,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得到法庭准许。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刑事审判后,李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李洁在《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法院判令两名被告——王某和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752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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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洁女儿

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成焦点

女孩母亲奔走各地做调查

王某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由于姚易反悔要向老师报告,情急之下用手将姚易勒死,李洁从女儿生前反应来看,怎么都不相信他俩是男女朋友关系。

两人是否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这成为本案最大的分歧点。

为了给女儿一个公道,李洁对媒体称, “她把家里的生意关了,很多事情也不做了,一直在专心调查这件事情。主要在调查,搜集证据、找律师、找法医、找专家,向检察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申请对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臀部裤子处大量血迹的形成等进行补充鉴定。这期间我一直住在北京,但往全国各地跑。”

事发后,王某的个人及家庭信息也被网友不断曝光。网传王某家很有势力,王某曾在新东方开学典礼上作为高一新生代表发言。还有网友表示,事发当晚,是王某在学校的一个狂热仰慕者刘某给姚易打了两个电话,才引姚易到的601教室。

2017年4月19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法院认定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母亲电话必录音 为保存证据换了6个手机

红星新闻在去年曾报道,在事发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李洁已经更换了六个手机,只因为某位她现在已经记不住姓名的律师告诉她只有保存在手机内的原始素材才能用作法庭证据,转存的不行。

李洁已习惯给每个电话录音,以及把聊天内容截图。

▲女儿出事后,李洁为搜集保存证据先后换了6个手机。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李洁从未统计过她为给女儿讨个说法,究竟花了多少钱。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的杨栋梁律师告诉红星新闻,保守估计,前前后后的投入应该超过300万。

一审时,李洁请了两位国内顶尖的刑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据说,律师费对普通人而言是“天文数字”。这在公诉案件中相当罕见。李洁不避讳谈钱,但她反复强调金钱并不能代表什么,困难来自四面八方,挫折也无时不在。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