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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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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对以刘文杰为组织、领导者的3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开宏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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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以刘文杰(大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通辽地区,垄断通辽市科尔沁区及其周边公交线路,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敛财,并依仗组织势力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欺压百姓、为非作恶,对当地的社会秩序及百姓正常生活均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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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刘文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16项罪名,刘开宏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滥用职权、受贿4项罪名。经专案组昼夜奋战,审查案件卷宗523册,认定犯罪事实63起,形成88页45000余字的起诉书。

来源 | 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

综合整理|通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