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台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动员大会召开。市委书记李跃旗在会上强调,台州即将迎来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后的首次复评“大考”,全市上下要把这项工作摆到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大局中审视,摆到台州“二次城市化”的进程中去把握,摆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推进,以众志成城、志在必得的决心,排难而进、打赢硬仗,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展现文明台州的靓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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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跃旗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举全警之力,对市区“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乱停车”,“行人、非机动闯红灯”,“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进行严查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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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上,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视频会议,动员全警在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首次复评大考的关键时刻,要以铁的意志和决心夺取全国文明城市首次复评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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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

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

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

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

“全国文明城市”

需要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共同来守护

让我们一起参与到

全国文明城市首次复评大考活动中来

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

倡导文明交通 共建文明城市

01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电动车因其经济便捷受到了许多市民的青睐,电动车给大家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在此,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向所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出倡议: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文明交通,一点一滴 1、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 2、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 3、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4、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5、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占道行驶; 6、驾驶电动车须佩戴好安全头盔。

02

@机动车驾驶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台州的机动车保有量也在飞升。截止目前,台州机动车保有量为195万余辆

在此,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向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发出倡议: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遵守以下“机动车驾驶人文明守则”: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1、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 2、关心儿童,照顾老弱,行至斑马线前,主动减速让行; 3、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 4、文明驾驶,讲究公德,不乱丢车窗垃圾、不随意鸣笛; 5、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给城市“添堵”。

03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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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作为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必须规范交通行为,养成文明习惯。在此,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向行人发出倡议: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遵守以下文明守则:

文明交通,共同倡议 1、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 2、在路上行走时,拒绝边玩手机边走路; 3、走人行横道,不横穿车流,不乱穿马路; 4、文明上路,不翻越护栏。

@每个台州的小伙伴

交通出行彰显城市文明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呵护“全国文明城市”这份荣誉

【台州公安交警发布】

监制:杨 枫

审核:杨栋栋

编辑:杨 斌 翁沁雪

邮箱:tzjjfb@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