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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公安机关“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唐海镇派出所日前破获一起普通诈骗案件。

犯罪嫌疑人高某,男,25岁,滦南县宋道口镇人,原系唐山市某人才公司雇员。去年12月,高某急于缴纳在市区租房房租,便萌生了诈骗恶意,假借公司名义,网上发布了“替人找工作”讯息。当时,家住曹妃甸区唐海镇的于某某正在急于为其妻找工作,看到高某发布的讯息后,主动添加高某微信,洽谈为其妻找工作事宜。高某为打消于某某夫妻疑虑,向于某某微信展示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高某和于某某约定,一个月内介绍于某某妻子到某检察机关工作,预收定金1万元,事成之后收取服务费3万元。一个月之后,找工作的事宜仍无着落,于某某便多次催促高某,高某则以找人办事需“打点”为由,又先后两次诈骗于某某共计5千元。6月6日,于某某夫妇才向唐海镇派出所报警求助。

唐海镇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接报警后,已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归案,并查明了案情,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赃款已被追缴。这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其手法也是骗子们惯用伎俩,但这些骗子就是抓住了受害人急于求成的心理,才屡屡得手。本案中,“花钱”就能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已经是伪命题,如果受害人对某人才公司有无“招人”资质、某国家机关是否在招聘工作人员及高某行止间的可疑等稍加留意,此类普通骗局还是不难识破的。如果我们没有非分之想,尽管骗子见缝插针,那也是徒劳的。

通讯员:高学国、常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