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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福州电动车换牌截至今天!

这些电动车明天起禁止进三环

违者将被罚款!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福州电动自行车换发新式号牌业务截止时间为6月9日。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交警支队获悉,6月10日开始,未悬挂新式黄牌的电动车禁入三环路(含)以内区域,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新车上牌业务不受影响,6月9日后仍可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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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可全市通行

蓝牌禁入三环内

根据福州市新版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福州五城区电动车采用的新式号牌,分为黄色和蓝色两种,两款号牌实行分区域通行管理。

根据规定,黄色号牌电动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黄色号牌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自号牌领取之日起不超过4年。期限届满后,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道路等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不再延续的,号牌予以注销,车辆可以报废或者变更为蓝色号牌。

蓝色号牌电动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路段通行。此外,在其他县(市)区登记报牌的电动车不得在五城区内通行。违反区域通行规定的,罚款50元。

“换牌业务截止至6月9日,逾期未办理换牌的电动车,将依法公告原牌证作废。”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6月10日起,交警部门正式停止办理电动车新式号牌换发业务,下一步,交警将加大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依法对无牌或蓝牌电动车进三环区域等行为进行查纠处罚。

新车上牌

6月9日后仍可办理

当前,有不少市民关注电动车新车上牌业务,对此,警方回应,新车登记上牌是常态化工作,符合条件的车主在6月9日后仍可正常办理新车登记上牌。

交警介绍,新车上牌有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途径。网上办理流程为:用户登录“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上传资料→系统审核→用户缴费→车辆到车管所安装号牌。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流程为:查验车辆→窗口受理→用户缴费→安装号牌。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建议,车主首选通过“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在线办理新车注册,按照流程上传清晰准确的照片资料。提醒车主切勿自行改(加)装相关配件(如菜篮、保险杠),以免对车辆识别造成影响,导致无法办理新车上牌。

新闻多看点

2019年10月9日

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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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

2019年11月10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

电动车鼓励回收补偿

补偿标准如下

在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补偿政策,政策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市民可持身份证、户口本、车辆行驶证等资料,携带电动自行车到指定地点办理回收补偿。领取补偿时需持有本人及同一户籍内16周岁以上人员签订的放弃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权利承诺书。本通告发布之日后新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本人和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的新旧电动自行车均不予办理回收补偿。

(1)本通告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将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的,补偿标准为:

①使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3年)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4年的榕城一卡通(4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现金;

②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

(2)本通告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之后将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的,补偿标准为:

①使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3年)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现金;

②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2年的榕城一卡通(2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

严格停放管理

规范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位,取消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停放点位。对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搬离,并依法处罚;对停放在指定区域的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搬离;自本通告正式施行之日起6个月后,对停放在三环路(含)以内和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区域,但未悬挂黄色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搬离。同时,开展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行动。

这么重要的消息!

扩散周知!

来源:东南网、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