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 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该局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在抽检中发现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在不符合规定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中成药中,桦川县中伏卫生院销售使用的标称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西安区温春镇共民村卫生室销售使用的标称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小檗碱片等3批次不符合规定。

在不符合规定中药材、中药饮片中,常康中医门诊部销售使用的标称牡丹江市皖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生产批号180701)检出土大黄苷、北京同仁堂黑龙江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大同街店销售使用的标称北京大恒倍生药业有限公司的海风藤(生产批号1804044)部分不具海风藤性状特征等13批次不符合规定。

记者了解到,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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