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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书法史上,以一个大家族形成流派又以父、子并称于世的现象是不多见的。我们所熟知的不过大王(羲之)、小王(献之),欧阳询、欧阳通,大米、小米而已。在一般情况下,父亲开宗立派,彪炳青史,其子辈往往被其父名所掩,很少能在父辈的基础上,有新的开拓和创造。这从一个方面也告诉人们:一旦父子并称于世,子辈的创新必然在其父辈之上。因为子辈要想名世,首先要突破家父的藩篱,否则,子辈必然被其父辈的大名所掩。东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书史上并称为“羲献”、“二王”、或“大王、小王”。显然,王献之所取得的成就,当不在其父之下。但由于种种原因,王献之的创新和发展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

王羲之(303~361年),字逸少,曾任右军将军,故世称王右军。他生长在号称“王马共天下”的东晋新王朝,内有二伯父王导主掌朝政,外有大伯父王敦号令三军。其父王旷又是当年首倡晋琅琊王司马睿过江占据健康并称帝的重要谋臣。王导又是代代托孤的三朝元老。因此,琅琊王氏是东晋第一高门。王羲之出生在这样的豪门,但他不是纨绔子弟,他聪颖好学,少年成名,初随时贤卫夫人学书,后又周游各地,遍学各家,融会贯通,变法创新,尽去分书章草痕迹,遂变成新体。从风格上变两汉的博大恢弘为清朗飘逸,以一种初发芙蓉、极致妍美的新样式而风靡天下。

王献之(344~386年),字子敬,曾任中书令,故世称王大令。他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自幼聪慧敏悟,年少而负盛名,性情狂傲不羁,虽仕途通达而宦情淡薄。一生于书法艺术穷尽所思,成就卓著。王献之的性格比其父更加放达豪爽,反映到书法上则更加开张超逸,于是创出“破体”新书体,使行书体系在“二王”手中充实完善了起来。

所谓“破体”,就是唐人张怀瓘《书议》中所记载的并广为流传和引用的那段话:“子敬年十五、六时,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这就是说:“破体”(又称“大令体”),就是打破楷、行、草书的界限,以行书为主,偏于楷的为“行楷”,偏于草的为“行草”。这种新书体,既有楷书的工稳,又有草书的流畅,书写者可以有自己的偏好,亦可发挥自己的特长,给书写者留有极大的创作余地和空间,成为后世经久不衰的一种书体。

子敬劝父“改体”,最终是父亲未改而自己去实践了自己的理论。于是他完成了改革旧体、推陈出新的历史重任。这新书体的产生,为“魏晋风韵”增添了不可或缺的一笔,从而赢得了与乃父并列的艺术地位和声望。

后人对二王法书的评价文字很多,举不胜举。

对大王的评价,南朝梁袁昂在他的《古今书评》中说:“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梁武帝萧衍,在袁昂富有情趣的意境概括背后推波助澜:“王逸少书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唐李嗣真《书后品》说:“王羲之书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

对小王的评价,南朝宋人虞和《论书表》云:“献之始学父书,正体乃不相似,至于绝笔章草,殊相拟类,笔迹流怿,婉转妍媚,乃欲过之。”袁昂则评之曰:“王子敬书如河洛少年,虽皆充悦,而举体沓拖,殊不可耐。”萧衍则有:“王献之书绝众超群,无人可拟。”张怀瓘说:“王献之书,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散朗而多姿。虽竭力奔放,而不失清远之韵。”

古人这些评价文字,虽然都属于漫谈式、意态模拟式的,缺乏理论的缜密性和系统性,但是,二王书法风格的韵味和初发芙蓉的妍媚之态,则表达得淋漓尽致。

——节选自李宗玮《悟对书艺》

根据张照心笔记整理

附:李宗玮——山东师范大学中国书法艺术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