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资服务)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本《通知》是依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展开认定工作。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或综合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此次开展的认定工作聚焦于融资服务方向,要求示范平台能够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在具体功能上要求:

具有相关合法金融牌照,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股权、债券、信托、保险、增信、担保(再担保)、供应链、租赁、资产、典当、保理等一项或多项融资服务的机构,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

融资性业务规模和“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分别达到60%以上,三年期满再次认定时平台资格“支小支农”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5亿元以上,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20亿元以上。

资质要求上,在广东省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服务业绩突出,主要服务于产业集聚区域或行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年服务中小企业8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等。

《通知》表示,融资示范平台认定是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能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出品:南都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 程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