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三流女侠》擅用拳王角色

因认为《拳皇》游戏角色形象被擅用于电影《三流女侠》的拍摄,乐玩新大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电影《三流女侠》制作发行方三被告诉至法院。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审结此案,一审认定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三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乐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