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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草案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对于房产、婚姻、继承等热门问题都有回应。

前段时间全国两会召开,民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国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我国的民法制度也将迎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00多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草案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对于房产、婚姻、继承等热门问题都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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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篇

住宅用地70年期满怎么办?

自动续期费用按法律缴纳或减免

尚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在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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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怎么办?

无偿设立居住权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民法典草案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房东要转租租期已满的房子怎么办?

房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在大城市部分地区租房紧缺的情况下,租客的利益时有得不到保障。民法典草案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公维基金难启动怎么办?

降低业主共同管理事项与表决比例

民法典草案针对近年来群众普遍反映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并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小区管理混乱怎么办?

专门新增物业合同一章

民法典草案新增物业服务合同一章,规制物业服务乱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相关情况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婚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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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发现另一半隐瞒罹患重大疾病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在民法典草案的结婚制度中,体现了更加尊重男女双方意愿的立法方向,取消了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况,强化了诚实信用在婚姻中的体现,要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冲动离婚怎么办?

设定30天冷静期

民法典草案设置“离婚冷静期”。为了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家庭稳定,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家暴和出轨无冷静期限制)。

离婚后财产、债务怎么办?

贡献多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债务注重“共债共签”,自己的债务自己还

民法典草案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偿还问题,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不满两周的子女归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协议解决

民法典草案指出,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继承篇

被继承人生前投资了虚拟货币怎么办?

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可被继承

民法典草案不再对遗产范围进行一一列举,而是以概括性规定,即“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话术体现,这意味着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都概括其中

被继承人的财产无人继承怎么办?

被继承人的侄、甥也可继承遗产

民法典草案增加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修改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胎儿未出生,被继承人去世,遗产继承怎么办?

胎儿具有继承权

民法典草案强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意味着,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

具有多份遗嘱怎么办?

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此次民法典草案将公证遗嘱优先的原则删除,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上的优先性,在判定各份遗嘱之间的效力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另外对遗嘱的认定形式也增加了两种,认可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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