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6月1日,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对福临东城13号楼楼顶14处约19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

据晋安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福临东城13号楼楼顶存在违章搭建建筑物,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位于福临东城13号楼楼顶共有14户业主在楼顶违章搭建建筑物,其中,13户业主在楼顶违建约175平方米的南北两侧铁皮雨蓬用于隔热和防雨;1户业主在楼顶违建约15平方米的阳光房用于晾晒衣服,违建时间为2010年。

“这些违建的材料都是比较简易的建材,虽然平时难以觉察到安全隐患,可是时间久了容易腐蚀生锈,高空坠物,隐患很严重。楼顶的天台属于公共空间,如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作为救命的逃生通道,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将其占为私用。”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调查走访,挨家挨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了解业主诉求,制定具体的拆除方案,将违章建筑拆除。

(李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