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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广西某法院门口,一名女子遭到男子当街暴打。
有目击者称,两人系夫妻关系,女方刚刚提交了离婚诉讼书,男方不同意离婚,双方言语不合,就打了起来。
但只要不瞎,谁都能看出来,才不是什么“双方打了起来”。
女子完全属于被打的一方。
男子狠踹她头部,使出了恨不得把人踹死的架势,毫无情分可言,直到工作人员把他拉开。
巧的是,就在一周之前(5月25日),同样发生在广西。
一名男子因争夺抚养权,和孩子的母亲在公园发生争执。随后,当着孩子的面,持刀杀害了她。
警方赶到的时候,孩子正在现场嚎啕大哭。
这两起事件,都令人不寒而栗。
第一个男人,他爱他的老婆吗?
如果说不爱,他却要死要活不肯离婚,看起来一往情深。要说爱,他却当街暴打老婆,招招朝着致命的方向发力。
第二个男人,他爱他的孩子吗?
如果说不爱,他却要死要活争夺抚养权,坚决要把孩子留在身边。如果说爱,他却让孩子眼睁睁看着最残忍的一幕发生,遭受严重的心理创伤。
说到底,那不是爱,而是自私的占有欲。
比离婚更可怕的,是那些占有欲强的人,宁愿丧偶,也不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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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男子暴打老婆的新闻评论里,有人提到了一桩五年前的旧案。
我怀着好奇心,搜了一下。
不搜不知道,一搜冷汗直冒。
这桩旧案简直活生生地表现了,一个男人可以怎样用最低成本,彻底除掉自己的老婆。
旧案的当事人,是安徽农大的女老师,也是副教授,有一个8岁左右的孩子。
据孩子在视频中讲述,他有一回跟爸爸回老家,听见爸爸和爷爷奶奶,正在密谋弄死妈妈。
回到家,他告诉妈妈:“我爸要打断你的腰,再让爷爷掐死你。”
妈妈只当童言无忌,并未相信。
之后没多久,孩子爸爸突然家暴,打断了孩子妈妈的腰椎。爷爷以照顾儿媳为由来到家中,随后掐死了她。
事发之时,孩子爸爸正在出差,恰好有不在场证据。而孩子年纪太小,讲述的内容无法被采信。
据《安徽网》报道,女方的哥哥说,妹妹去世之后,胃里没有一点食物,明显是遭遇了虐待。
然而,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操作还在后面。
孩子爸爸以受害人亲属身份,向孩子爷爷索赔80万(被驳回),并出具谅解书。
最后,孩子爸爸因使用暴力,被判刑10个月,爷爷仅仅被判死缓,赔偿女方亲属3万余元。
女方爸妈穷得请不起律师,冒着雪天去提交抗诉材料,到场才发现已经错过抗诉期。
她的母亲回家后立刻病倒了,哥哥暂时抚养了她留下的孩子。
人间悲剧,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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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闻,遇害女老师之前曾发现丈夫有外遇,提出过离婚。
孩子在视频中也讲到——
“我爸爸连续三次跟我讲,要给我娶个妈。”
“我连续三次讲,不,我就要我这一个妈。”
如果孩子的话一切属实,男方一家的谋划,这几乎称得上“谋杀指南”。
老人出手,儿子谅解,天衣无缝,其乐融融。
男人的手,从头到尾几乎是干净的,而老人年事已高,再加上自首和谅解书,也不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而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起了。
早年,天津也有一位女老师,是家境优越的独生女,嫁给了大学同学。
婚后,婆婆搬来一起居住,对儿媳颐指气使,发生了一些冲突,小两口的感情也极速降温。
一个月后,婆婆在儿子未在场的情况下,忽然用汽油泼向儿媳。
汽油挥发,溶解了儿媳的隐形眼镜,导致儿媳眼前一片模糊,被厮打在地。
婆婆趁机残忍杀害了她。
之后的调查中,有人问这个恶婆婆,为什么会知道用汽油溶解隐形眼镜这么冷门的知识?
她一口咬定,是听广播中学到的。
而她的儿子,作为受害人亲属,不仅出具了谅解书,还继承了老婆婚前购买的房车等遗产。
最终的结果是什么?
恶婆婆被判死缓,坐了两年牢,便保外就医。
她的儿子照样升职加薪,住在女方留下的房子里,到处相亲,生活几乎没受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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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说,现在的女人太矫情,不懂得忍耐。
因为有70%的离婚,由女方提出。
其实,跟谋害相比,离婚算得了什么?离婚不过是各回各家罢了。
比离婚更可怕的,是你只是想离婚而已,对方却可能正谋划灭了你。
一个人一旦把配偶当做自己的私人物品,就宁愿毁了,宁愿丧偶,也不愿放过。
所以才会摆出这种由我处置的派头。
所以我强烈建议,无论是谁,一旦感情破裂,有了离婚的念头。
请不要想当然地以为“一日夫妻百日恩”,务必提高警惕,时刻注意风吹草动。
我大学时候的一个同学,想要离婚的当天,果断离家出走,路上顺便起诉离婚。
我曾经傻乎乎问她:“既然要离婚,去立案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离家出走啊?”
她仰天长叹:“你懂什么叫离婚吗?离婚就是无法接受像夫妻一样生活了,我还留在那儿,半夜发生点什么,我求救也没用啊!”
我恍然大悟。
离婚,并不是要在离婚之后,才正式解除曾经的亲人关系。
而是在有离婚念头的那一刻,就应当解除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