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香港外籍终审法院前法官列显伦(Henry Litton)刊文表示,香港法律体系急需一场改革,法律界应当支持订立“国安法”。他称,全国人大通过“港区国安法”,是对香港法律界的一个“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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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南华早报》

本文作者列显伦曾担任香港终审法院常任法官,自1960年在香港成为执业大律师,历任上诉法院法官、副庭长等职务,任职期间以其专业素养和战略眼光为司法界称道,并被香港特区政府授予大紫荆勋章。

列显伦曾在过往著作中批评香港司法界的一些弊病,其中包括部分法律界人士将香港司法系统,作为对抗特区政府施政工作的工具。

本文开头,列显伦点出了一个本该是常识、却被部分香港和西方政客有意忽略的事实: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立法。

列显伦于《南华早报》评论栏目刊文

文章称,由于历史缘故,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条文,在香港被分散到《刑事罪行条例》、《社团条例》和《官方机密条例》多部法律中,对于处理香港地区的国家安全问题,这一现状显然不能适应当前形势,这更突显了《基本法》中的“第23条立法”的必要性。

但列显伦表示,这一急需解决的问题,却被持有某些意识形态的人,以“损害香港自治权”为由刻意阻挠,作者列举了回归后“第23条立法”的几次波折,阐述了国安立法一直被搁置的困境。但相比此前相对安稳的国际形势,在中美贸易战、网络舆论攻击可能演变为公开冲突之际,此前被搁置的“国安立法”问题,已逐步成为了一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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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对派议员许志峰在立法会“臭蛋”,阻挠《国歌法》通过

文章称,更令人担忧的是,自去年10月以来,香港立法会已经在部分人的政治操作下陷入 “停摆”,除了金融相关的条文,立法会几乎无法通过任何法律文件。

而在议事厅外的香港街头,带有恐怖主义性质的暴乱层出不穷,这些活动企图全面摧毁香港警察的执法权、打断特区政府的运转。这些显然有资金支持、有外国势力参与的暴乱活动,却因为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在法律授权上缺乏有效打击手段。

列显伦引用前特首董建华的发言,称香港已经被境外敌对势力作为反华工具大肆利用。

暴徒在香港街头设立路障,图源:人民日报海外网

在列举香港骚乱以来的种种问题后,列显伦呼吁香港法律界,以及其他许多领域都应开展一次“彻底的改革”。列显伦认为,思想上的改变可以从认清这一现实开始:香港仅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一个在14亿人口的大国中有740万居民的地区。

针对“一国两制50年不动摇”这一说法,列显伦也做了一番解读:一国两制符合香港的基本利益,只要不触及“国家安全”的底线,这一允许香港高度自治的制度,为什么不会在2047年后延续下去呢?

“全国人大通过‘港版国安法’,以及在此问题上的发声,是对香港法律界、司法界的‘闹钟’”,列显伦在文末说。

梁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