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司机,咱通江人是不是都知道,位于四川省通江县酒厂沟一带的十字路口,各种摩托车、小车等穿梭,车流量和人流量都很大?十字路口有一个交警岗亭,那一路段还有电子眼。岗亭里外随时都有交警进出,电子眼也是自动运转,抓拍违章、维护交通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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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0年5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一辆商运车停在交警岗亭对面,驾驶员接下来的一系列动作,却让目击者傻了眼。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但前面有电子眼,他就自作聪明找了一块板子,靠在了车前,挡住车牌号,让电子眼就算拍到也是白费功夫。

不得不说,现场群众被驾驶员这一系列神操作傻了眼,他们看见交警很快就走了过来,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一个劲地说,他马上开走,但驾驶员在车牌前面放一块板子是啥行为?”群众对交警事后的处理非常期待。

现场群众在远处拍下视频和照片,纷纷传给小编,希望打听一下事后的处罚,并发布出来,以警示更多驾驶员。

5月29日,小编从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已记12分处理。法律规定: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见到这一幕的老司机感叹,驾驶员咋想的?电子眼抓拍到违停,最多也是记3分,罚款150元,这下安逸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主要体现在故意上,只要是故意行为使号牌看不清楚,警察抓住那就肯定要挨罚。象用光盘、贴一块纸、数字车贴、折弯号牌、都属于故意遮挡。抹油黏土、用泥浆涂抹、用砂纸打磨车牌都属于污损号牌。

网友分析,规定里虽然没有具体指出什么是故意,但关键问题不在于遮挡的方式,而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比如,下雨天车子进了泥潭,车牌被泥污遮挡,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算故意遮挡号牌。但是,如果第二天不把泥污擦去,则可能被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了。当然,对于如何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是另外一个分析层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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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群众议论,驾驶员又为何在交警的眼皮底下,用遮挡车牌的方式躲避电子眼?是不知道那里有个交警岗亭吗?还是根本没放在心上。现实中,有很多驾驶员认为,电子眼拍到就上传到了电脑,难以取消,但被交警现场逮住,就可以说好话求情。

归根结底,这都是侥幸心理作怪,还望各位驾驶员通过这个案例吸取教训,清醒认识到,只要违规违法,都是不可取,都是要受罚。用错误的方式掩盖错误,只会错上加错,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