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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同学50万,每月利息一万七,

最后利息本金都拿不回还被说放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这样规定

张晶炎(化名)和梁维(化名)是初中同学,张晶炎有固定工作,收入不错。梁维自己经营公司。

2018年3月,因业绩下滑,公司周转不灵,梁维向张晶炎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运营,约定月利息3.5%,借款期限两年。

第一年,梁维一直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去年4月,因经营困难,看在老同学的份上,经两人协商,张晶炎同意把月利息降为3%。之后六个月,梁维都按3%支付月利息给张晶炎。可是从去年11月开始,梁维不再支付利息。还款期限到了,经多次催收,梁维都没按合同约定还款。

张晶炎表示要告到法院,要求偿还本金50万元及未支付的利息。梁维回应称,法律只保护年利率24%内的借款,张晶炎根本就是放高利贷,《民法典》都规定禁止放高利贷了,他将追回之前支付的部分利息。张晶炎发来信息咨询: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利息,算是高利贷吗?哪些利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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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同学50万,每月利息一万七, 最后利息本金都拿不回还被说放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这样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利率三个范围的效力

一、法律保护的范围。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的民间借贷利息,折合月利率为2%,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被认定无效的范围。约定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折合月利率为3%,该超过部分的利息为无效约定,借款人还可以请求返还。

三、自然债务范围。年利率24%到36%之间的利息,也就是说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这个区间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借款人自愿履行,不得再要求返还,借款人已经给的就算给了,没有给的出借人也不能再要了。

民间借贷,

对于借款人来说方便灵活门槛低,

对于出借人来说可以躺着赚钱,

是一个不错的生财之道。

但都必须防范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

避免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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