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国内多地景区陆续推出了“天空之镜”项目,湖南临武县滴水源景区在宣传照片中美轮美奂的“天空之镜”,在现实中却因为面积小,镜面上布满脚印,存在“买家秀”和“卖家秀”区别上了网络热搜。5月28日,记者发现,仍有策划公司在推广销售“天空之镜”项目,并用被盗用的图片进行宣传(据5月29日《北京青年报》)。

能够在旅游景区的“天空之镜”上留下一张倩影,蓝天白云既在天上又在脚下,人如其中仿若仙境,这对于很多爱“打卡”的年轻游客,诱惑力实在是太大,尤其是当看到美轮美奂的“天空之镜”宣传广告时,能够拒绝的冲动几乎为零。然却不曾想到,被某些景区吹嘘的“人间仙境”,去了之后才发现竟然就是在地上摆上一片“小镜子”,不但环境很差,根本无法拍照,就连用来做广告的照片,也是从网上“抄袭”而来。

景区希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游览消费的心情可以理解,开发“天空之镜”项目让游客有良好的旅游体验更是无可厚非,但严重的“货不对板”,甚至故意用虚假夸大的宣传把游客“骗”到景区的做法,就非常令人所不齿了。尽管按照项目的策划者说,因为需要先推广后搭建安装,没办法先用实景照片。但预期的“效果图”与实际情况总不至于是天壤之别吧。

景区一窝蜂争上“天空之镜”项目,看到其他景区的“天空之镜”引来游客趋之若鹜,便不切实际的盲目从众效仿,说到底,既是缺乏创新思维,更是经营上了的一种浮躁心态,他势必会折损景区对游客原本所具有的吸引力,不但会大大降低人们外出旅游的消费热情,更是“鼠目寸光”的短视行为。特别是在软硬件设施还根本不能满足游客需求时,居然还采取盗用图片乃至虚假夸大宣传的所谓“营销策略”,对游客进行欺诈消费,不仅是在做“一锤子”买卖,更涉嫌违法。对于这样的“天空之镜”,政府监管更需要“明镜高悬”。

记得很长一段时间来,因为“新鲜又刺激”,玻璃栈道成了“网红”,很多景区甚至是城市公园,纷纷上马“玻璃栈道”,一些根本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景区,甚至拆掉木质桥面装几块玻璃也就对外宣称是“玻璃栈道”。而随着游客对“玻璃桥”的兴趣降温,“天空之镜”又成了不少景区争相上马的“网红”项目。景区可以“与时俱进”,旅游项目更可以创造消费热点,但能吸引游客浏览消费的既不止于“玻璃栈道”,更不局限于“天空之镜”,景区能够保持“众人皆醉我独醒”,不断创新思维因地制宜开发出属于自己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显然才是长足发展的根本。

疫情消退,旅游升温,景区希望抓住旅游消费热点,争上“天空之镜”吸引消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无论怎样吸引游客,都不可丢掉“诚实守信”这个根本,“天空之镜”何尝又不是折射景区经营理念的一面“镜子”,用虚假夸大手段将游客“骗”上货不对板的“天空之镜”,最终换来的注定是游客“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