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凌晨2:15分许,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六中队巡逻民警巡逻至银百高速公路1485公里(正安县路段)处时,发现有车辆闪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内。

当巡逻民警做好警示后,发现该辆渝C籍号牌的小型轿车的司机正躺在座位上呼呼大睡,经民警多次敲击车窗,司机罗某这才睡眼惺忪的醒来,当罗某降下车窗打开车内氛围灯后,民警便看见其充血的双眼,同时车内飘出浓烈的酒精气味,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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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罗某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9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车辆驾驶人罗某系重庆永川人,目前在务川县某工地做工,25日晚20时许与其父亲及工地的工友等人在吃饭时喝了一些白酒,随后因事需返回永川家中处理,便独自一人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着机动车由务川收费站上站后便往家里赶。据罗某交代,在由务川至被查获的40余公里的路程内,因酒劲来袭,已经连续在2个服务区内休息过,再次上路后便索性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呼呼大睡。同时罗某承认自己在应急车道内“睡的时间有点长了”。

最后,民警将其带至正安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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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再次为大家讲解酒驾的危害及各项处罚标准,希望大家可以铭记在心,警钟长鸣!(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云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