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知道最高法院审理过聂树斌等刑事案件,但你未必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的重大民事案件。小编最近在研究江苏瑞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案时,意外发现审判长竟然是大法官!小编好奇心之下又检索、研究了其他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的大案,与读者们一同分享。这些案件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院庭长回归审判台”作出表率,确立了裁判规则,彰显了大国司法风范,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1、江苏瑞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案

最高法院副院长兼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大法官担任审判长,是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本案为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涉及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个领域,争议合同的性质为行政合同,但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适用了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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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百利(Archangelos Gabriel)”油轮南海救助案

最高法副院长贺荣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庭审直播涉南海国际案。判决界定了雇佣救助合同,为国际司法界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中国经验、中国规则,对不断增强国际规则话语权,提高中国司法国际地位有重要意义,对倡导和鼓励海上救助、防范海洋污染有重要影响,是引领国际规则发展、服务国家开放战略的经典案例,被评为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3、国家开发银行等多主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在合议庭主持下,成功地将一起涉及金融借贷、融资租赁、破产重整等复杂法律关系、矛盾冲突十分尖锐的案件调解结案,涉案企业起死回生。

4、“乔丹”商标权案

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担任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获评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案件明确了自然人姓名权保护的标准和条件,回答了如何保护外国人中文译名的问题。最高法在本案判决中所阐述的法律适用标准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审判将产生重要影响。

 5、卢卡斯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法院副院长罗东川担任审判长,最高法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充分体现了“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的法庭设立理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