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今年1月初,香港一名15岁中学生在街头投掷汽油弹,后承认犯下纵火与意图损坏财产罪名。然而香港法官在量刑时竟称赞被告“爱惜香港”,是“优秀的小孩”,最终判他18个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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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中学生1月8日在元朗投掷汽油弹纵火现场 图自:《文汇报》

据《文汇报》27日报道,该男童被控1月8日在元朗凤翔路投掷两枚汽油弹“测试威力”。辩方求情称,案件并未导致人、财损失,被告“犯案目的并非伤人”,而是受“社会运动”影响,“一时冲动犯案”。学校老师指其“有上进心”、“追求公益”。被告如今已“深切反省”,还希望在完成学业后可以参选区议员,“从社区开始改变”。

对此,屯门法院儿童庭法官水佳丽周二判刑时竟称被告是“优秀的小孩”,“欣赏”他小小年纪已“主动及乐意帮助香港”,但单靠“满腔热忱”行不通,劝诫被告“要学会分辨哪些事不能做”。

被告最终被判18个月感化令,其中9个月须居住院舍内,且要遵守宵禁,称此举是“保护”被告,“免得他满腔热血再做傻事”。

当天,这名法官还审理了另一宗涉及15岁女中学生的个案。被告去年9月30日晚在天水围伊丽莎伯中学聚集,警方在她身上搜出一支装有乙醇的玻璃瓶,另有白电油、载有白色粉末的锡箔纸、毛巾及消毒药水等。她在警诫下承认会根据网络教学制作“石油气炸弹”(原文如此,观察者网注),觉得“有趣”。

26日的法庭上,被告承认保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做非法用途使用罪。辩方则称被告学习成绩不错,“立志成为护士”,“有同理心和责任感”,是“还有得救”的小孩。

法官则考虑到被告认罪,加上涉案物品仍是原材料状态,决定先阅读感化报告,案件押后至6月19日再判。期间被告获准保释。法官还提醒她,汽油弹相关案件在社会上及政治上有严重影响,应该读好书及负责任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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