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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龙江13岁赵某某强奸案至湖南衡阳12岁男孩弑母案,到大连13岁蔡某杀害10岁少女案,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未成年人暴力涉案犯罪案件接踵而至,不断冲击着公众脆弱的神经,伤害着人们的感情,挑战着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底线。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未成年人暴力、性侵、抢劫等犯罪案件屡屡发生,校园欺凌也屡禁不止,恶性犯罪越演越烈,犯罪低龄化、成人化趋势明显,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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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银建议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由现行刑法的16周岁,调整为14周岁;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由现行的14周岁,调整为12周岁,即“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只有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才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威严,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她说。

网友们也纷纷留言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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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我觉得非常好,要好好保护未成年受害者,看了看这几年的一些未成年犯罪案例,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真的很需要了,从此前报道的几个案例可以看得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所做出的犯罪事情比成年人还要震惊,随着网络的不断发达,很小的孩子就已经接触这个社会了,心智成熟得很快,所以我也比较支持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这个建议。

你对于这件事又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