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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今天发一篇存稿的,下午时有个突发事件,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的通知》,里面提到高额医疗费可以二次报销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和你们说说这事。

毕竟现在的疾病越来越复杂化,虽然北京是首都,但依然有不少中低等收入的家庭不敢生病、看不起病,可以说这次是给他们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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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下这回印发的《通知》中,涉及到“二次报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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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超过起付标准(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1.3倍)以上的部分,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上不封顶。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一个年度结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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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这次北京医保搞的“二次报销”有两点牛bi的地方:

一是起付标准低,按2019年标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扣除医保等支付后,39525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就可以进入“二次报销”;

二是高额医疗费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也就是说,对北京的朋友们来说,以后医保可以帮大家兜底了。

假设一个人一年中因为患有大病,扣除医保等支付后,要自费20万元医疗费用,政策前后对比,医保二次报销能省多少钱?给你们转下新京报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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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25元以上的160475元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机制进行“二次报销”。

其中,5万元以内部分,二次报销60%,即基金支付3万元;5万元以上的部分110475元,二次报销70%,即基金支付77332.5元。

经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共计可减轻该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1073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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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吧,自付部分里多一半的费用都可以被报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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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之前北京的医保政策,门诊报销封顶线2万元,住院报销封顶线50万元,这是不完善的。

对大部分人来讲,一旦生了大病,看病都要耗费巨资,所以很多人才要自己买医疗险弥补医保的缺陷。

有了这个政策后,就相当于zf给你上了个不封顶保额的医疗险,还要啥自行车啊?

最后说下,我看到网上大家对此此事的议论,一部分人又在抱怨政策对几个枢纽城市倾斜的问题了。

我也觉得确实如此,希望这种惠民政策可以早点普及到全国,毕竟老百姓看不起病不只是北京一个城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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