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10时53分
鄱阳交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告》
相关事件回顾
5月4日上午10点30分许
鄱阳大桥突发交通事故
一摩托车司机在事故中不幸身亡
通告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鄱阳县恒鹏渣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赣EB0301号车致1人死亡事故的报告
鄱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鄱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鄱阳县恒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存在如下行为:
1.未履行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未建立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未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4.运输车辆存在交通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并造成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未落实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经多次约谈仍未改正。我单位已作出了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理意见,并督促完善相关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特此报告。
鄱阳县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4日
来源:综合鄱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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