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87.39%的股份;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除西藏浙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景投资”)以外的全体合伙人所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七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七度投资”)99.9997%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新设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景投资持有的七度投资0.0003%的财产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除上述事项外,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也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9年年报及2020年一季报已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

3、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