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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漯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凡漯河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和现代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企业或组织,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一、

评选政策变化调整

与历届市长质量奖评选相比,2019—2020年度质量奖评选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调整:一是拓宽了评奖领域,无论是制造业还是工程建设、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势企业(组织)均可报名;二是延长了每届年限,自2019年起,改为每两年一届;三是提高了评选数量和奖励额度,评选数量由3个提高到5个,奖励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五是完善了评审过程,增加了资格审核和评委会审议等具体要求;六是强化了信用约束,对近3年内有诚信黑名单记录或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记录的予以申报限制;七是加大了社会责任评分权重,对在疫情防控等重大实践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奋斗在一线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倾斜;八是降低了申报成本,申报材料减少为三份,以寄送方式进行;九是明确了部门责任,对各级各部门在培育、动员、审核、推荐等环节的分工进行了明确。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漯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内设机构)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一年以上并提供包含三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五名, 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 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实践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奋斗在一线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倾斜。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2.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3.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的。4.近三年内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或出口产品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的, 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5.近三届内参加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6.近三年内有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记录的。

三、

申报时限及资料下载

1. 申报时间为评选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2. 评选通知(含《漯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及相关文件规定在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网(网址:http://www.lhgs.gov.cn/)“质量强市”专栏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网址进行查询和下载。

四、

历届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申报

1. 获奖单位自获奖之日起三届内不得再次申报该奖项;三届后可自愿提出申请,重新申报,再次获奖的单位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当年度名额。2. 获奖单位也可自愿申报2018—2019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7月20日。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通知》在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网(网址:http://www.lhgs.gov.cn/)“质量强市”专栏同步发布。

五、

联系方式

漯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50号305室 邮编:462000电话:0395-2928035邮箱:lhzl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