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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郑一真 胡艳明 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限制的规定正式落地。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去年9月,外管局就已经宣布取消QFII和R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

截至2020年4月,QFII投资额度1147亿美元,RQFII的投资额度7131亿元人民币。虽然从额度的角度来看,QFII和RQFII一直都未用满,但在不少外资机构看来,取消额度限制在中国资本市场加深对外开放之际,为外资深度参与中国市场打开了政策的闸门,具有深远的意义。

而这次出台的《规定》有许多细节上的亮点,这些亮点包括:

1) 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

2)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

3)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花旗银行中国区证券服务部负责人蔡美智此前就曾表示,境外机构投资者本金可以随时汇出,但汇出盈余需要先拿到完税证明,需要花很多时间,可能一个礼拜甚至三个月,这对公募基金面对基金赎回的压力是一个很大挑战。

这次,新规只需完税承诺函就可以了。央行在有关这次新规的政策问答中表示,合格投资者使用完税承诺函汇出的收益,须是已抵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累计盈利。合格投资者可选择在每次汇出收益前,向为其办理汇出业务的一家托管人提供当次拟汇出部分的完税承诺函;亦可选择就一段时期内(以下简称“有效期”)尚可汇出的累计盈利,向该托管人提供一次性的完税承诺函。不论选择哪种承诺方式汇出收益,每份完税承诺函仅可对应一家托管人。

新规实施后,对于原仅拥有QFII或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默认原QFII托管人或原RQFII主报告人为主报告人,无需重新办理登记。如有调整的,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新的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从去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市和债市,先后被纳入多个国际资本指数,例如明晟指数,富时罗素指数,摩根大通指数,彭博巴克莱等,国际投资者对中国投资者配置意愿和积极性在提高。目前,国内资本市场总体保证运行平稳,国际投资者看好资本市场,对股市和债市是净流入状态,此次央行和外管局出台管理规定,比如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等措施,便利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对合格境外投资者带来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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