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金额达到多少,可以申请立案?
钱借出去过后,对方却不愿还款了,这是最让人头疼的事了。这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但是,通常法院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借钱不还多少可以立案呢?
一、欠钱不还多少可以立案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事实上,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属于合法债务,不管多少钱,当事人都是可以起诉的。所以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欠多少钱会沦为失信被执行人呢?
法律意义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无论所欠债务金额多少,只要只要欠钱,被人起诉后,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均可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
三、一般债务起诉需要哪些资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3、能证明对方存在欠款拒不偿还的证明材料;
4、债务人之前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5、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6、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7、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四、欠债不还,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欠钱一般来讲属于民事纠纷,诈骗必须是符合诈骗罪的条件。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若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