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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这个故事之前,小编要先介绍一个人,他就是南宋大学士洪迈,洪迈写了一本书很有名——《夷坚志》,上面记叙了许多神异鬼怪的传说,被认为是宋代志怪小说的巅峰产物,甚至有人将《夷坚志》看作是清朝蒲松龄《聊斋志异》的雏形版本,接下来的这个故事,正是《夷坚志》中的一篇,名曰《姜七家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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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寿春(今安徽寿县)有一个叫姜七的人,他是干什么的呢?在城里开了家客栈,除了接待过往客商外,还兼着代销货物的营生,算得上标准的老板,因此可以称他为“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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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春天,姜总半夜老是听到后院传来隐隐约约的哭声,十分悲切,前去查看又一无所见。不久,客栈来了几个南方商人,被安排住在同一间客房,半夜几个商人同样听到隐隐的哭声,于是循着哭声前去查看,发现哭声猪圈,只见一头母猪趴在那儿流泪,众人正在诧异,那头母猪竟然口吐人言,它说自己是姜七的祖母,生前专门饲养母猪为业,等产下猪仔后出售,一年可以卖出数百只之多,就是靠这个撑起家当,结果去世之后受罚投生为猪,如今真是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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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那几位商人将此事告知姜七,劝他好好奉养那头母猪,岂料姜七听后却火了,他说了这样一席话:“畜生的话你们也信?此事几个月前我就已经察觉,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何必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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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天,姜七突然病了,老是胸口痛,他怀疑是母猪作怪,干脆请屠夫将母猪缚去杀掉卖钱,然而母猪被杀后姜七的病一天比一天重,最后一命呜呼,据说死前发出阵阵惨叫,就像猪被杀时发出的嚎叫,有人认为,姜七实际上是把自己的“祖母”杀了卖钱,结果遭到了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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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七家猪》这个故事,带有比较明显的因果报应、轮回转世的色彩,是古代志怪小说很难摆脱的局限,但故事中的“见怪不怪”这个词却流传了下来,成为经典成语,包括后来曹雪芹的《红楼梦》中也借用了,用现在的解释就是:遇到怪异事务冷静对待,不要大惊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