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14025(国标)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土桥304号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制

学习形式:全日制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由国家应急管理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占地面积403.4亩,位于长沙市交通大动脉万家丽北路,长沙地铁5号线北段,是长沙“职业大学城”核心版图之一。

学院积极开展工学结合、校企、校政合作,与中铁隧道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电集团、二十三冶建设集团、葛洲坝集团、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湖南博通信息公司、蓝天救援中心、利诚检测公司、湖南黄金集团、湖南铁军工程建设公司、东信烟花集团、熊猫烟花集团、深圳华为、用友软件、通程集团、华龙幼教集团、小星星幼教集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合作培养人才,实行订单式教育。与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政府、长沙县人民政府、浏阳市人民政府、醴陵市人民政府等政府部门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安全培训、安全科研、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隐患排查等开展深入的合作。科学的定位和鲜明的特色成就了学院招生就业两旺的局面。并荣获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在湖南省基层安全监管人才现状调研表明,我省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缺口达26.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不足15%。尤其是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体制调整后,专业化人才配备严重不足,与大安全背景下的应急管理事业需求不适应。投身应急安全事业,大有作为、未来可期。

一、招生对象

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二、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www.hneao.cn/ks)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报名。

(三)考试费标准:80元/人。

(四)准考证发放:密切关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动态。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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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根据考生类型分类安排考试:

(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文化素质测试: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2.职业适应测试: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

(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1.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学业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一套试卷,考试时间100分钟,卷面总分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命题依据为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考试采用机试随机抽题组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地点: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内。

(二)考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2020年5月24日。

(三)考试安排: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在5月23日9:00-16:00和5月24日9:00-16:00期间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试安排见下表:

场次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第一场

5月23日

9:00-10:40

文化素质测试

10:50-11:20

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场

5月23日

14:00-15:40

文化素质测试

15:50-16:20

职业技能测试

第三场

5月24日

9:00-10:40

文化素质测试

10:50-11:20

职业技能测试

第四场

5月24日

14:00-15:40

文化素质测试

15:50-16:20

职业技能测试

备注:本次考试采用机试组卷抽题,5月23日-5月24日共安排四场考试,考生可选择且只能选择其中一场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志愿,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可获得2020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免试入学资格,并具有优先选择专业权利:

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2.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

3.在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的选手。

以上三类人员,在单招报名成功后于5月21日前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荣誉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交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明正楼106办公室)。

(三)按照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各专业大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录取考生。如部分专业大类录取人数不足时,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议分配方案。

七、公示

单招考试完毕7个工作日内将在我院官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八、录取确认

1.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学院官网通知)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同为放弃录取资格。

九、纪律监督

1.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8439650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凡通过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3.所有来校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健康码个人健康卡(见附表),进行体温测试合格后需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