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8日,郑州的张女士在奔驰4S店订了一辆奔驰车,当时因为要急用车,再三跟销售顾问确认4月份能拿到车,销售顾问说肯定没问题。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并且支付了款项,合同中规定是4月23日提车,结果过了几天,销售顾问打电话给她说车被人提走了。
对于4S店的做法,张女士十分气愤,签订了合同,为何4S店要违约卖给别人,她希望4S店能给一个说法。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了奔驰4S店。销售负责人表示,销售顾问在卖车的时候,系统里的确有一辆车,他的库存表是每天下午更新,更新的时候销售顾问没看清楚。打完合同之前,系统显示是车没卖掉,但是第二天信息表更新车已经出售了。
张女士表示,合同上车架号是她的,不可能再跟另外的客户签合同写同样的车架号吧,这不是一车多卖吗?销售顾问也来到了现场。销售顾问说,之前的客户说要白色的,黑色的让她先卖,她就跟张女士推荐了这款车,跟张女士合同签完之后,之前客户又反悔了,说要黑色的,所以才出现这种情况。
记者质疑,每一份合同上只有一个车架号,为何之前已经订的车,依然还能打出第二份合同,重复的车架号。销售负责人也承认销售顾问在订车的流程存在一些问题。但那名客户的确比张女士要早,合同的时间和付款时间都是可以查阅的。张女士说,为什么不提前告知,第二天要提车了,销售顾问才打电话告知她。
对于销售顾问的过失,负责人也向张女士表达了歉意,已经对涉事销售顾问做了处罚,并且在积极协调,承诺两天之内会调配车到店,并赠送两次保养,张女士也同意了。做生意一定要诚信经营,同时销售流程一定不能随便更改,很容易造成混乱,导致已经出售的车再次被出售,造成对客户的困扰,造成公司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