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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庆和俞渝的当当地位之争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可当当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却连基本的文书都搞错,甚至弄得吃瓜群众啼笑皆非,是不是有些不敢想象呢?

4月26日,当当公司发布一则公告。公告中第一段就说:李国庆先生于1999年创建当当公司。

呼之欲出的第二段却让人摸不着头脑:1996年,李国庆先生和俞渝女士结婚,俞渝女士才取得当当公司股权,并逐渐介入当当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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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才创办的公司,为何又回到1996年去啦?这个时间上的逻辑是不是有些不对呢?小编看完之后是吓了一跳,感觉自己的语文水平太差,后来看了网友的留言,发觉很多人都在怀疑自己的语文水平。

经过小编细思一番,估计是起草这份文件的文员其文字水平也不怎么样。

除了这两段存在时间上的逻辑问题之外,也有细心的网友挑出其他的毛病,诸如公告的写法,撰写公告的格式等等。似乎当当公布的这则文书中出现的瑕疵比其中包含的信息还要多,还要有话题度。

不过很多网友都明白这则公告想表达的真实意思。意思是说李国庆1999年创办公司,俞渝之所以取得股权是基于她和李国庆在1996年结婚后所产生的婚姻关系,仅此而已。对于其中出现的格式及撰写方式的瑕疵,就没必要过多的讨论了,其中透露出来的信息才是最关键的。

根据这份公告的内容,李国庆似乎已经掌握了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等相关事项。当当公布的这份公告中说,李国庆按照公司法规定已经召集了股东会,并且选举李国庆为董事长和总经理,这份股东会决议已经获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至于当当的章程是如何规定的,不太清楚。李国庆究竟有多大的表决权,也不太清楚。也就是说这份股东表决的决议很可能面临无效的尴尬境地。

当当是李国庆和俞渝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设立的,根据婚姻法,两人的股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表决权不属于财产范围,应由公司法调整。所以这一则公告并不能将二人就此定分止争。

从这份公告的整体来看,似乎写的有些仓促,有点用力过猛的感觉。李国庆应该不会打没有准备的牌,但就这份公告来讲,却又漏洞百出,真不知道他到底是何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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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份公告的出现,至少说明之前李国庆“抢”公章的行为并不能用“抢”这个字。李国庆作为当当的创办者并且仍有当当的股份,即使当当报警,这也属于纯粹的经济纠纷,非治安案件,这样的纠纷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非通过公安。

当当经此一役,对其影响应该会很大,当当方面也在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据悉,当当拟以最高5万元月薪招聘一位公关总监。这一岗位职责除了整合媒介资源、对媒体进行深度沟通、配合市场及其他业务的贵广及营销活动之外,还包括处理企业危机公关,将企业的形象及声誉损失降至最低。

目前,李国庆和俞渝之间还有诸多的事情没有弄清楚,他们之间的股权争夺战或许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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