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七组干警,对一起离婚官司引发的两起执行案件采取“两案同办”的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将彩礼款和陪嫁物如数交接完毕,最终顺利执结两起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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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李某(男)与张某(女)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不和,遂到灵宝法院起诉离婚。灵宝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双方离婚;被告张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彩礼款两万元;原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被告张某陪嫁物品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并未积极履行法律文书内容,后来双方均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双方发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受当时疫情影响,执行外出办案不便,干警在立案后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由刚开始的互不让步、互不信任逐渐转变为信任法院化解双方纠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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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协商解决纠纷

在前期做好充足思想准备的前提下,4月23日,执行干警前往灵宝市某镇李某家中,到达现场后,干警将女方应交的彩礼款交接作为“信任桥梁”后,按照计划组织双方清点女方陪嫁物。然而,当事人双方在确认陪嫁物现状过程中,仍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双方当事人互骂等预料中的激烈情况。按照前期执行预案,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将双方隔开至安全距离,将局面稳定控制。

对于女方提出的

衣物被褥、小家电等双方矛盾点比较突出的问题

干警分开与双方做思想工作

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等

最终

在干警的努力下

双方情绪逐渐稳定

清点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至此

两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 :灵宝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