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知道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就是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上班时候因工受伤了,能不能申请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有没有赔偿?

网友咨询:

2014年9月,我应聘成为某服饰有限公司公司的仓管员。2015年3月,我在下班骑自行车途中遭遇车祸造成重伤,于是向公司提出享受工伤待遇请求。由于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否认我是其公司员工,拒绝了我的请求。我想问一下,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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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刘馨遥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伤职工可以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劳动者个人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刘馨遥律师解析: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过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工伤职工是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因遭遇工伤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替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劳动者因工致残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

4、劳动者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